| 张 霞,女,38岁,中共党员,长沙县福临镇金坑桥村村支部书记,长沙县第十四届、十五届人大代表。 2001年,她顶住层层压力,放弃本身优越的生活,毅然当起了村官。在她的带领和村班子共同努力下,通过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帮助与支持,使当时一穷二白,地处边远、经济落后的金坑桥村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新农村百村示范村、市级文明村,建起了崭新的村民服务中心和学校;硬化了16公里通村公路和4公里通组公路,入户路面全部砂石化;新开发集体茶园800亩;新建浮罩式沼气池600个;年出栏生猪2.6万头;农民年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 1620元,到今年预计可达到5380元。她也先后被评为长沙县第二届“优秀青年”,“十星级”文明农户标兵,06年还被评为省优秀女村支部书记、村主任。 |